于莺:为自由执业干杯!

2013年6月8日晚,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微博红人于莺通过其新浪微博宣布,“妞爸要去玉树支边三年,而我,干完这个月就辞职了。打算给自己放一个月大假,追求自由执业之梦想!想说点什么,不过,还是干杯吧!”

  十分钟微博转发就超过千次之多。已经呼吸了半年新鲜空气的自由执业旗手张强医生第一时间向于莺表示,“欢迎上岸”;于莺的协和同事余可谊医生也送上祝福……

  面对医生网友坚定的支持和祝福,于莺回复微博表示,“料到上条微博会激起千层浪,没料到却有那么多朋友喜欢我支持我!一,我不会放弃做医生的理想,所以还是去做医生,只不过不在公立医院了。二,作为大爱清尘的爱心胖天使,会有部分时间投入公益。三,联系好后,每年去玉树讲课,行医,传道授业,普及预防医学理念。四,写书。就酱,干杯,不醉不归!”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脏内科副主任医师杨庆问道,“于莺要离开协和了,这是标志么?”

  也有博友反思:协和女超人于莺辞职,告诉我们什么?

  协和女超人于莺辞职,告诉我们什么?  

  

  【写在前面的话】有着205万粉丝的协和女超人于莺要辞职了,去玉树相夫教子。是什么原因使她毅然决然放弃外人看起来多么令人羡慕的单位?辞职后准备干什么?看看于莺的微博和《那场难忘的医疗官司》,我们也许可以得出答案。不过,聪明的你,不管走到哪里,干什么,我都祝福你。(徐毓才)

  

  【于莺】料到上条微博会激起千层浪,没料到却有那么多朋友喜欢我支持我!一,我不会放弃做医生的理想,所以还是去做医生,只不过不在公立医院了。二,作为大爱清尘的爱心胖天使,会有部分时间投入公益。三,联系好后,每年去玉树讲课,行医,传道授业,普及预防医学理念。四,写书。就酱,干杯,不醉不归!

  那场难忘的医疗官司

  急诊科女超人于莺:我感谢当年那场让我觉得无比委屈愤懑的#医疗纠纷#。回想这起医疗诉讼,我不再觉得委屈不满甚至愤怒,更多的是理解和宽容。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医生,除了要提供专业的诊疗意见和合规的诊疗行为外,还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获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

  

  我年轻时的性格显然并不十分合适作一名医生,以至于当时导师曾经旁敲侧击地暗示我:你是不是考虑一下出国留学?顺便把终身大事解决了?

  多年以后我咂摸这话的意思,无非是摆明了说我:第一性格太火爆,爱到极致恨到极致,所以不适合当医生;第二由于上述特质,也不适合坑害中国男人。

  刚毕业又没有男朋友的内科女博士还是挺招人待见的,再加上我不拘小节同时还善解人意,病人对我客客气气,我也对病人有说有笑,没受过什么委屈。偶尔有患者出言不逊,我瞬间就抛在了脑后,并不会因此就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可惜,当年我还以为这句话是在夸我,所以美滋滋地踏上了行医这条不归路。

  直到遇见了那个患者,一个发热待查的女病人。那会儿我已经从内科调到了急诊科,作为主治管急诊综合病房。同期在协和进修的一名大夫问我能不能收个病人,是他在健身时认识的一个姑娘的舅妈,当时因为发烧查不出原因,想从外院转来我院查因治疗。

  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第二天一早,我刚开始查房,患者就坐急救车从外院来到了急诊。躺在平车上的是个五十来岁的女性,由于一直高烧,面色苍白浮肿,显得十分虚弱。我暂停了查房,给她开了住院条,嘱咐家属去住院处办理手续,同时请护士把患者安顿在一个没有监护、比较清静的两人间。看过病人外院的医疗资料我才明白,这是一个难以确诊的发热待查的病例,外院能做的检查都做了,仍不能明确病因,唯一的阳性发现就是贫血,腹膜后有几个肿大的淋巴结。我找来和我关系不错的血液科医生一起研究病情,高度怀疑淋巴瘤,由于腹膜后的淋巴结无法活检,所以只能反复做骨穿。

  向家属交代了病情及我们的推测后,我们开始完善骨穿和骨髓活检,但遗憾的是反复多次检查后都得不到淋巴瘤的证据,为此,我和那名血液科大夫经常利用中午吃饭的时间讨论病情,无数次跑到病理科,通过私人关系催促尽快做免疫组化和T细胞重排,和病理科大夫一起在高倍显微镜下反复寻找淋巴瘤细胞,可尽管这样努力,最多只能在显微镜下发现一些不典型细胞,凭此还不能诊断淋巴瘤。几次输血后患者病情有所缓解,输血后甚至还会有几天不发烧。大夫们一致认为那应该是激素的效果,这更加坚定了我们的判断——疾病的真相就应该是淋巴瘤,只是它太狡猾了,始终躲在我们探查不到的位置,能看见疾病的影子,它朝我们露出狰狞的笑,却抓不到确凿的证据。

  于是,我决定趁患者那几天健康状况尚好,让她回家先住段时间——长期住院也不利于病人休息,万一又发烧了,随时过来找我。

  出院时,我和家属谈了我对疾病的看法,可能由于是熟人介绍来的缘故,我想了想,没有告诉家属这位患者预后到底有多么糟糕,只是告诉他病情不乐观,而且因为没有明确诊断,所以一定还会再发烧。这也为日后的那场医疗纠纷埋下了伏笔。

  果然出院刚一周,患者又发高烧了,这次情况十分糟糕,除了高烧,还出现血色素急剧下降。我马上召回了患者,生化指标提示患者存在严重的溶血,白细胞和血小板直线般往下降,还出现了DIC(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必须马上再做骨穿,否则等到凝血机制全面崩溃就来不及再做检查了!

  我找来之前的那名血液科大夫,叮嘱她要守住病理科,一旦明确诊断我们要第一时间知道,因为患者已没有多少时间,必须争分夺秒明确诊断得到根本性的治疗才能有一线生机。送到输血科的配血结果出来了,输血科大夫明确表示:由于患者体内各种不明抗原,根本配不上血,连洗涤红细胞(即健康血液除去全部血浆和90%白细胞及血小板。临床用于产生了白细胞抗体的贫血病人等)都发生溶血现象,不建议给患者输血。第二天,血色素仍在持续下跌,再不输血患者可能等不到最后的诊断结果了!我和血液科大夫商量后决定冒险,给患者输O型洗涤红细胞,在说服输血科同意,然后签字表示一切后果由我承担后,我跟家属谈话,告诉他如果不输血,患者撑不过两天,如果输血,可能能缓和一阵子,也可能马上出现更严重的溶血反应,当场出现意外。

  家属同意我的措施,第一袋血输进患者体内时,抢救车放在患者床旁,我死死盯着输液管路、监护仪和患者的状态,漫长的一个小时几乎耗费了我所有的精力,大冬天愣是出了一身的冷汗,所幸没有出现什么严重反应,输血后患者的心率由150多次/分降到了120次,脸上稍微有了点血色。我长舒一口气,患者家属拉住我,问我到底患者是什么病?我告诉他,还是考虑淋巴瘤,现在就等病理报告了!我赶到病理科,血液科大夫正和病理科医生在显微镜下满头大汗地寻找淋巴瘤细胞,他们告诉我找到几个疑似的细胞,患者的病理片子太不典型,最后能不能诊断淋巴瘤得由病理科的权威——老主任来定。不过,病理科医生话锋一转:这样的病例除了淋巴瘤也没有别的诊断了,我们见过太多类似的患者,最后去世了,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诊断。

  我匆匆回到病房,和家属谈话,告诉他们病理科的意见,考虑淋巴瘤的可能性极大,找到了几个异常细胞,要家属做好心理准备,患者目前这个情况,就算明确诊断淋巴瘤了,恐怕也没有机会打化疗了!

  看着哭成一片的家属,我的心里也十分不好受,但是一直到下班,都没有拿到那份病理报告,当中无数次打电话去询问,都告诉我老主任仍在反复比对,反复斟酌,还是没有最后的报告。

  当天晚上,患者突发心脏停跳,没能抢救回来,去世了。

  等我早晨7点赶到医院,一切都收拾停当,病床新换了床单枕套,铺得整整齐齐等待下一位患者入住。我看着患者厚厚的一沓病历资料,难过得说不出话来。8点上班时,病理科送来了病理报告:能看到嗜血现象(嗜血现象是T细胞淋巴瘤等病的诊断依据之一),建议复查。

  患者已经去世,不可能再有复查的机会了。我打电话去问病理科医生,他告诉我,虽然有几个细胞很像淋巴瘤细胞,但是的确很不典型,加上没有免疫组化和T细胞重排的结果支持,所以最后全科讨论,还是不能诊断为淋巴瘤,抱歉!

  几天后,家属来取那份病理报告,看到最后的诊断,家属十分不理解,拉住我不停地问,不是说是淋巴瘤吗?我们跟亲戚朋友都说的是淋巴瘤,可是这个病理结果我们不接受!我要起诉你们故意夸大病情,判断错误导致贻误病情!

  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懵了,为了这个患者我不停地跑病理科、血液科,拍着胸脯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给患者输血,几乎每个周末都要来医院看一下她的情况,没想到最后竟然成了被告!

  很多年以后,我还清楚地记得起诉书上写的罪状:一,没有向家属充分交代疾病的凶险;二,在考虑淋巴瘤的情况下,没有将患者转到血液科,而是扣留在急诊科病房;三,明知患者配血不合,还强行给患者输注红细胞;四,编造淋巴瘤诊断,反复向家属交代病情时都称是淋巴瘤,而最后病理不支持。

  看到这份罪状我欲哭无泪:在患者身上我花了多少心血,家属难道看不到吗?在输血前,我难道没有反复征求家属的同意吗?在病程中,我难道没有不断提醒他们现在是高度怀疑淋巴瘤吗?

  这份起诉书在我们这些医生当中引起的作用是外人难以体会的。虽然这起诉讼院方和医生得到了鉴定委员会的支持,以原告败诉告终,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那名血液科大夫和我每次聊天时都会提起,每次提起都会长叹一口气,恨恨地说以后再也不这样为病人掏心窝子地忙乎了,按规则办事,病理科该什么时候出报告就什么时候出,我们不再帮着催报告。临床中再遇到这样配血不合危及生命的情况时,我也不会再主动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守在患者身边看着鲜血一滴滴输进患者的体内。输血科就算医生敢签字承担风险也坚决不往外发血,除非有律师和院领导现场公证,并由家属签字说明知道风险主动要求输血。年轻医生接诊患者,如果是明确专科的疾病,坚决不收到急诊病房,哪怕专科病房床位紧张没法安排住院。

  时间是最好的安慰剂,经历了那次打击,我仍然不改初衷,工作在急诊科一线,再看当年那名被我拉着加班加点为患者服务的血液科医生,这么多年后依旧是个极认真负责不计较得失的好大夫。多年后的今天,我发现内心已经平静,开始反思自己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当年正是因为关心则乱,每天守在病理科,让当事病理医生最后说出他找到了几个疑似淋巴瘤细胞,而我又把这个当做最后的诊断告诉了家属;特殊情况下我做出的不符合规矩的拍板决定,是否在拿患者的生命冒险,一旦成功是双赢,倘若失败于我不会有什么损失,于患者就是生命;在第一次住院过程中,是否由于是熟人介绍的原因,交待病情不太充分,让家属误以为能出院就不是什么大病,以至于在第二次住院病情急剧恶化时造成家属对医疗的不信任。

  回想这起医疗诉讼,我不再觉得委屈不满甚至愤怒,更多的是理解和宽容。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医生,除了要提供专业的诊疗意见和合规的诊疗行为外,还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获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这是书本无法教给你的知识,从这点来说,我感谢当年那场让我觉得无比委屈愤懑的医疗纠纷。

(责任编辑:la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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