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术进行亲子鉴定的离婚起诉状范本
一、案情概述
本案是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之间存在争议,关于两个孩子的亲子鉴定问题。经过甲方多次尝试与乙方商议解决,但未能达成一致。为了明确孩子的父亲身份,甲方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并请求进行要术进行亲子鉴定。
二、事实与证据
1. 原告是两个孩子的生母,对孩子的抚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被告对于两个孩子的亲子关系存在疑问,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3. 原告已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孩子的、医学检查报告、照片等,证明被告与孩子具有亲子关系。
三、法律依据
根据《》第49条规定:“离婚案件中,有争议的子女的父母关系,可以请求法院进行亲子鉴定。”
四、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甲方提出以下请求:
1. 确认被告为两个孩子的生父,并由法院出具相关的亲子鉴定结果。
2. 维护甲方作为孩子生母的抚养权,保证甲方能够继续履行母亲的职责和义务。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理请求。
五、费用
本案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附带请求
甲方在此附带提出以下请求:
1. 被告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2. 被告应承担因本案引发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等。
七、陈述事项
甲方保证上述请求和事实陈述的真实性,如有虚,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要术进行亲子鉴定的离婚起诉状范本「亲子鉴定在离婚中的作用」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