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之事,过犹不及。化疗次数是根据什么决定的?化疗,是为了将术前就有可能发生临床检测不到的潜在转移,或者少量脱落在手术伤口周围的残余癌细胞杀灭,以达到预防癌症复发和转移的目的。
一次化疗只能杀灭一定比例的癌细胞(这个比例随着癌种、分期分型、化疗药物种类、身体对化疗药的敏感程度变化而变化),而做了一次化疗之后,身体的正常细胞和组织都需要时间来恢复,与此同时剩余的癌症细胞也在发展。
所以当身体恢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时,就需要马上开始下一个周期的化疗,将“受过重创还在发展但还没发展起来”的癌细胞摁死在摇篮里。而化疗几次,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来定的。
具体的术后化疗次数应根据肿瘤的具体部位、病理类型以及临床分期而定。并非医生一拍脑袋觉得这个患者长得像化疗四次的样子,就让患者化疗四次。
一般来说,早期肿瘤在术后进行四次辅助化疗即可,但是若术中发现脉管癌栓或淋巴结转移较多,在术后则需要根据癌症发展情况进行6次或更多次数的化疗。
除此之外,化疗的次数还与患者对化疗药物的敏感程度有关。
若患者对化疗药物足够敏感,化疗四次就能达到将癌细胞数量长期抑制在正常水平的效果,那么自然化疗四次就可以。
若患者对化疗药物不够敏感,那往往就需要更多次数的化疗,才能获得比较理想的临床治疗效果。
另外,患者的身体状况也对化疗的次数起着决定作用。
因为化疗是存在毒副作用的,比如常见的骨髓抑制,就可能导致患者严重的贫血或者白细胞、血小板数量下降到人体不能承受的程度;化疗所存在的各种脏器毒性都有可能发展到严重影响患者健康。
尽管如此,多年来化疗仍是癌症治疗的主要手段。
权衡利弊之后,为了防止化疗所致的副作用超过它带来的健康获益,才会让患者暂时或彻底停止化疗。